转发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
湘创先办发〔2012〕3号 |
关于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
围绕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进行专项承诺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决策部署,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和省委《关于全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决定在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中围绕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进行专项承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项承诺内容
围绕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进行专项承诺要突出“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贯彻“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目标任务,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并切实抓好履诺、践诺、评诺、考诺,务求取得实效,推动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的《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围绕推进组织覆盖工程、支部活力工程、党群连心工程、基本保障工程等“四大工程”建设,重点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抓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推动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落实运转保障经费和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建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选派干部到基层抓党支部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等方面作出具体实在的承诺。
村(社区)党组织要在分类定级的基础上,围绕支部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进行对标定位,重点在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落实党务、村务公开,推行“四议两公开”,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兴办公益事业,关心帮扶困难群众,建立务实管用的创先争优制度,实现支部晋位升级等方面作出具体实在的承诺。
二、提高专项承诺质量
围绕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进行专项承诺,要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对标定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晋级目标,公开承诺践诺,确保承诺质量。
1、调查分析。要对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逐个进行分析研究,重点查摆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制度、活动阵地、基本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弄清楚党支部建设难点在哪里,问题症结在哪里,建立问题“台账”, 有针对性地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确定晋位升级的目标,为开展专项承诺打好基础。
2、对标定位。各支部根据分类定级情况,向本地区本行业先进对标,向榜样看齐,找出不足和差距,提出晋位升级的目标和措施,做到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普遍实现晋位升级。评定为“好”的基层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完善提升,努力向更高层次迈进;评定为“较好”的基层党组织,重在比学赶超,进位争先,早日进入“好”的行列;评定为“一般”的基层党组织,重在整改提高,提档升级,尽快上台阶;评定为“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加大指导帮扶整顿转化力度,切实改变落后面貌。
3、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任务,在分类定级的基础上,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对标定位、晋位升级的目标要求,对照上级党组织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盼,提出专项承诺的具体事项,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后,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党务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开承诺书等,向党员群众和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专项承诺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整改转化有方向、晋位升级有目标。承诺事项要具体实在、切实可行、容易操作,便于监督和考核。要杜绝讲空话、说套话、喊口号的现象,防止承诺内容空泛、抽象、笼统、雷同,避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切实抓好履诺践诺
要认真总结借鉴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的经验和做法,做到“承诺、审诺、示诺、督诺、评诺”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承诺事项备案销号制度,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专项承诺践诺情况要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承诺事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要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承诺事项落实不及时的,要督促抓紧兑现;对落实难度较大、涉及复杂问题的承诺事项,上级党组织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落实承诺事项。要把专项承诺与创先争优“一会四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践诺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点评,年底结合“双述双评”进行考评,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开展评议测评。要把开展基层党组织年专项承诺的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围绕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进行专项承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实际,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围绕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进行专项承诺,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分类定级的情况,对“好”、 “较好”、“一般”、“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分别提出专项承诺的目标分求,进一步细化专项承诺事项。“较差”的基层党组织要派工作组或专人加强具体指导帮扶。要认真总结、宣传、推介开展专项承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展交流、推介承诺书范例、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搞好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专项承诺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专项承诺工作要在5月上旬全部完成。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和省委基层党建办将采取多种形成进行暗访抽查,各地开展专项承诺工作情况要及时向省委基层党建办汇报。
附件:2012年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专项承诺书
中共湖南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
附件
2012年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
专项承诺书(参考式样)
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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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承 诺事项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上一级 党组织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